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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所需材料 |
特殊要求 |
外 币 差旅费 报 销 |
1.吉林大学借款单(1份) |
学院领导需在单据的空白处签字 |
2.吉林大学外汇报销单(2份) |
3.吉林大学外国专家来访审批表 |
1.此表为外籍人员填写; 2.加盖中层单位公章; 3.财务处下载专区下载。 |
3.吉林大学单位(项目)业务活动情况说明 |
1.此表为中国国籍人员填写; 2.中层单位负责人需此表空白处签字; 3.财务处下载专区下载。 |
4.机票、登机牌 |
原件、复印件1份 |
5.行程单 |
城市名称最终翻译成中文 |
6.支付记录 |
主要内容翻译成中文,支出金额处应圈记 |
7.护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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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递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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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差旅费 报 销 |
1.吉林大学外国专家来访审批表 |
1.此表为外籍人员填写; 2.加盖中层单位公章; 3.财务处下载专区下载。 |
1.吉林大学单位(项目)业务活动情况说明 |
1.此表为中国国籍人员填写; 2.中层单位负责人需此表空白处签字; 3.财务处下载专区下载。 |
2.机票、登机牌 |
原件 |
3.行程单 |
城市名称最终翻译成中文 |
4.支付记录 |
主要内容翻译成中文,支出金额处应圈记 |
5.护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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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递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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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如柔性引进人才配有人才科研经费,其来校工作差旅费应从年度科研经费中列支。 2.没有科研经费的,学校每年只承担两次来校工作往返差旅费。 3.机票、车票应及时拍照或复印留存,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机票、车票原件丢失者,可提供复印件,附加相关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进行报销 5.没有机票、车票原件或复印件,只提供丢失情况说明的不予报销。 6.如遇相关问题请随时联系人才办人才发展科,联系电话85167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