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实施办法》及开展2017年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0日 信息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7]160号)已经2017212日第三次中共吉林大学大学委员会常委会议和201753日第六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根据相关要求,学校定于近期开展2017年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申报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以及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加强顶层设计与体制机制创新,引育并举,精准施策,在不断加强引进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本校人才的支持和激励。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简称“培英工程”)旨在支持校内优势学科的青年拔尖人才到国外顶尖大学,与顶尖专家开展实质性合作,从事前沿研究,产出重大原创成果,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爱党、爱国、爱人民,爱校、爱事业、爱师生”的青年人才队伍,构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理想信念留人”贯穿人才引育全过程的人才发展体系,为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校每年遴选50名左右具有发展潜力和国际对话能力、有实力冲击国家重要人才项目或重大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赴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或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及发达国家院士等国际顶尖学术大师的科研团队,进行为期1-2年的科学研究。

二、申报条件

1.为我校全职在岗教师,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富有拼搏奉献精神,为教书育人工作的师德师风表率。

2.为所从事学术领域内同一学术资历阶段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具备达到或接近能够入选教育部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水平的中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受本计划资助后,原则上应在3年内申报上述项目。

具备达到或接近能够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教育部“”青年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水平的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受本计划资助后,原则上应在3年内申报上述项目。

3.身心健康,熟练掌握外语,能够适应长期的海外工作和生活。

4.原则上应来自校内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以及人才与学术特区的相应学科。

5.已获得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或国际著名学术大师的科研团队关于从事科研合作的正式邀请函,获得1封本领域国际著名专家的推荐信和1封本领域国内高端专家的推荐信(前者应为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国外知名大学或著名科研机构获得终身教职的专家等;后者为申请人的中方学术发展导师,原则上应为校内或国内相关领域两院院士、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等高层次人才。原则上,申请人与中方学术发展导师的研究方向应同属一个二级学科或为相近学科)。

6.回国后须长期在我校全职工作,5年内不得离职。

三、支持方式

1. 学校成立“培英工程”遴选工作委员会,成员由主管人才、人事、发展规划、科技、社科、财务、国际交流、校友、纪检监察、组织和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才工作办公室。成立“培英工程”遴选工作专家委员会,由我校相关两院院士、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杰出校友代表组成,为“培英工程”遴选工作提供指导、咨询,为入选者与国外顶尖大学进行高水平合作提供渠道支持和人才发展指导。

2.“培英工程”入选者在海外进行为期1-2年的科学研究。同等条件下,已经获得国家相关留学项目资助的候选人优先推荐,入选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精英培养阶段)的教师优先推荐。国家资助费用和学校提供资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年。对于“培英工程”入选者的资助总额,按实际出访月确定。

3.“培英工程”入选者派出期间每年可报销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实报实销。

4.“培英工程”入选者派出期间基本工资、津贴和社会保险金等待遇不变,继续正常发放。

5.对于“培英工程”入选者在派出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学校及中层单位原则上应予以全部减免。

6.学校将“培英工程”入选者视为学校青年人才储备,在国家各项人才项目申报工作中优先推荐。

四、管理方式

1.派出前,吉林大学、中层单位、外方合作导师、“培英工程”入选者四方签署协议,明确入选者在海外派出期间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工作要求。

2.派出期间,“培英工程”入选者需向学校及中层单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3.归国后,学校将对“培英工程”入选者在派出期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如入选者不能有效履行协议内容或与协议目标有较大差距,须按一定额度退还资助经费。

4.如“培英工程”入选者在派出期间或归国后5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须全额退还资助经费。

5.“培英工程”入选者在派出期间所完成的论文等科研成果原则上应以吉林大学为署名单位发表。

6.“培英工程”入选者在受本工程资助期间,原则上不可同时享受校内其它相关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的资助政策。

7.“培英工程”入选者派出期间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派出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吉林省和我校对于派出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违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申报材料要求、日程安排及相关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及学科推荐(2017620日——710日)。

申请者向所在中层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中层单位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教学、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方面的综合评议,根据本学科的发展需要确定推荐人选。各中层单位于71016:00前将《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候选人信息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A3纸打印)、《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申请表》(附件3)原件一份复印件二十份、海外研修计划原件一份复印件二十份、5篇代表性论文、2封推荐信、1封邀请函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发展科(鼎新楼A651室),同时发送上述材料电子版至quxiatong@jlu.edu.cn

2.同行评议(20177月—8月)。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通讯评议和现场面试,并根据评议结果提出初步推荐意见。

3.学校审议(20178月—9月)。

学校学术委员会和遴选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并将拟推荐人选报至校长办公会最终审定。

4.校内公示(20179月)。

学校对通过审议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5.推荐人选派出(20179-12月)。

学校对最终推荐人选根据研修计划安排于本年度进行派出与资助。

三、相关工作要求

1.重点培养,主动作为。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是学校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进一步促进青年人才发展的主要渠道。各中层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应广泛宣传、主动发掘、重点培养、择优推荐,将最优秀的青年教师选拔推荐出来。校内全体青年教师也应在日常的教学、科研工作中,奋发努力、脚踏实地、志存高远,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申请“培英工程”等学校人才发展体系支持政策。

2.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各中层单位推荐人选时,应该严把质量关,把真正具有教学、科研实力与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推荐出来。工作中,严格杜绝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情况,积极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培英工程”入选者在派出期间更应把握机会,珍惜学校的各项资助,珍惜在国际顶尖大学工作学习的机会,积极与国际顶尖大学和顶尖专家建立实质性科研合作,归国后用真才实学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服务教育事业。

3.长远布局,统筹规划。学科与人才是引领吉林大学未来发展的“双引擎”。能否围绕学科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远大志向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队伍,关乎吉林大学的未来发展。各中层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应根据学科发展规划设计好人才发展规划,重视青年人才发展,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将学校“培英工程”作为本单位发展规划中一项重要内容,不仅要在本单位人才培育工作中加以落实,在人才引进工作中也应将本计划作为引进政策“组合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中层单位参照本工程,配套本单位的支持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青年教师的支持力度。校内各有关部门也应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我校与海外顶尖大学建立更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流合作网络,加快国际化进程,为“双一流”建设做好服务保障。

人:刘向威  曲侠潼

联系电话:85167448  13756185984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620

 

附件1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实施办法.doc

附件2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候选人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3《吉林大学“培英工程计划”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