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服务科 科室职能

一、负责各级人才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工作。

二、负责各级领导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工作。

三、负责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四、负责高层次人才公寓管理工作。

五、负责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和入学工作。

六、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

七、负责外籍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两院院士和哲学科学资深教授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九、负责引进人才的入职办理工作。

十、负责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省市人才奖励、定级的申报及待遇兑现工作。